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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“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,相互串通,操纵市场价格,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

1楼
赚钱的金币 发表于:2012/2/18 0:39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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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,相互串通,操纵市场价格,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

哄抬物价

  哄抬物价就是指用不正当的方法和手段抬高物价的行为。
  相关法规: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》第五条“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:捏造、散布涨价信息,哄抬价格,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,或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,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,责令改正,没收违法所得,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;没有违法所得的,给予警告,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,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。”
  《国务院关於修改〈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〉的决定》已经2010年11月29日国务院第134次常务会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  修改后的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》增加一条,作为第五条∶“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,相互串通,操纵市场价格,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,责令改正,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;没有违法所得的,处10万元(人*民*币,下同)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,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责令停业整顿,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。
2楼
赚钱的金币 发表于:2012/2/18 11:26:00
中银100热炒之后谁买单
  现在是热炒,之后是大户的抛售,最终被套牢的是广大藏友,现在市场上币商存货非常多,我真诚地希望各位在狂风暴雨来临时,更换一下投资思路,许多沉淀多年、题材好、发行量小、价格企稳的币品可以适当关注!这样更有利于币市的健康发展,广大藏友对钱币收藏才会有信心!
3楼
马路天使 发表于:2012/2/18 16:53:00
这里是交易频道!请楼主将相关的观点发到“币市大家谈”栏目!谢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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