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- 作者:Destiny
-- 发布时间:2010/5/19 10:15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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岳飞(1103年3月24日—1142年1月27日),著名军事家、民族英雄[1][2]、抗金名将,字鹏举,南宋中兴四将(岳飞、韩世忠、张俊、刘光世)之一。死后谥武穆,后改谥忠武,汉族。河北西路相州汤阴县永和乡孝悌里(今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城东30里的菜园镇程岗村)人。
岳飞20岁投军抗金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十二月二十九日,秦桧以“莫须有”(难道没有吗)的罪名将岳飞治罪,在临安大理寺狱中被狱卒拉肋(猛击胸肋)而死,还有一种说法为“赐毒酒”而死和被吊死。正史中对岳飞之死没有详细记载。时年三十九岁。岳飞作为我国历史上的抗金民族英雄,其精忠报国的精神深受中国各族人民的敬佩。留有《岳武穆集》。存词3首。其率领的军队被称为“岳家军”,金人流传着“撼山易,撼岳家军难”的名句,岳飞被诬害后金国人举国喝酒庆祝。表示对“岳家军”的最高赞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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